2016年3月12日中午,公安机关发现在微信群内大量传播着一条“预测今夜2点左右将有更大地震发生,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做好防震措施”的信息,该信息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盐湖警方立即组织民警核查,确定此信息系扰乱公共秩序的谣言,随即对在微信群内发布谣言的吕某某立案查处。
经调查,吕某某,男,27岁,闻喜县人,现在运城打工,2016年3月12日中午11时许,盐湖区发生4.4级地震后,吕某某在运城学院2016 新生微信群里发布“今夜凌晨2时左右有更大地震”的谣言,经学生互相转发,此谣言迅速扩散,引起了部分市民不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吕某某行政拘留七天并处罚款伍佰元。
在此,盐湖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要造谣传谣,对于在网络上传播的险情、灾情、疫情和警情要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核实,不要无端恐慌,更不要随意传播,对造谣传谣者,盐湖警方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