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加计抵减10%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2、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
3、法律分析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4、法律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七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
5、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10%加计抵减与15%加计抵减政策适用。
6、法律分析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法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七自2019年4月1日至。
7、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底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8、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