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工读学校主要干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读学校学什么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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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晋升高级教师工作总结
高级教师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 教育 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教师、教研人员、教育工作者取得的副高级职称。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小学晋升高级 教师 工作 总结 ,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晋升高级教师工作总结1
回顾这一聘期,有许多值得总结和 反思 的地方。现将本聘期的工作做一个总结,借以促进我今后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一、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这一聘期,我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思想上严于律己,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深刻剖析自己工作中的不足,写出 心得体会 ,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和理论修养。结合课程改革利用书籍、网络,认真学习课程改革相关理论,学习他人在教育教学中好的 经验 、 方法 等。
二、求实创新,认真开展教学、教研工作。
我明白,工作再苦、再累,我也不能落后,应该尽力去作好本职工作,特别是教学工作。课前,我认真钻研教材、教参、课程标准,认真分析教材,力求吃透教材,找准重点、难点,根据教材的特点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教案。课堂上,我努力将所学的课程理念应用到课堂教学与教育实践中,积极利用现代教育资源,运用课件,运用多种 教学方法 ,精讲精练,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思维,力求用活教材,实践新理念,增加课堂教学的吸引力,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学习主动性。力求让我的数学教学更具特色,形成自己独具风格的教学模式,更好地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提高教学质量。在课外辅导中,我都以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的成绩与素质为目标,力求让数学教学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到更大的作用。热心科研工作,提升个人素质,潜心科研工作,促进“课改”发展,全心投入课题研究,大胆改革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效率。
三、任劳任怨,完成学校其他工作。
我在工作之余,把自己在教学中反思、案例、收获等收集起来,并记录一些自己的工作过程、生活 故事 、思想历程,精选和积累了自己最为需要的信息资源,并积极与其他教师在博客、QQ群上进行交流、讨论在教学中的问题。本人以共产党员和中层领导的身份,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 规章制度 ,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能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平时,勤俭节约、任劳任怨、对人真诚、热爱学生、人际关系和谐融洽,不闹纠纷。
四、加强反思,及时总结教学得失。
反思本聘期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所教班级教学成绩在合格率、优生率等位居同年级前茅;应用教育技术的能力有所提高;教育科研有所起步,已结题1个区级课题,又申报在研1个区级课题,论文获奖等次上有所提高。
同时,也在思量着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对数学教学的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需要进行反思,教学水平提高速度缓慢;教育科研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还不到位,研究做得不够细和实,没达到自己心中的目标;数学教学中有特色、有创意的东西还不够多,今后还要努力找出一些自己在数学教学的特色点;工作的积极性不够高,主动性不够强,有惰性思想。这也有待于今后工作中的进一步改正。
小学晋升高级教师工作总结2
仿佛就在昨天,我如痴如醉地阅读着保尔·柯察今的人生警句,激动万分的背诵着巍巍的“雷锋之歌”,饶有兴趣地听老师讲古代教育家孔子“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的教化之德,立志当人民教师的理想种子在儿时的我的心里蕴育着。师范 毕业 后,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走上讲台,圆了我那甘当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儿时的理想。
记得八年前第一次以教师的身份踏进小学时,我的心情是万分的激动、自豪的。可是工作了一个多月以后,我才发现这份工作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样美好。教师的工作是如此的平凡与琐碎。我的梦想就像五彩缤纷的肥皂泡般地消失了。本属年轻,不曾受风雨的我一下受到前所未有的挫折,觉得好委屈,可又没处诉说。想起在校时,不知道多少次在班会上、演讲台上、朗诵会上信誓旦旦地颂扬着教师职业的伟大与不平凡;面对自己的各种成绩时,心中所想此生一定要不平凡,想到自己在同学面前所立下一步一番惊天动地的奋斗目标,不觉眼前一片迷茫。什么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毫无生气的重复,让我好烦啊!我的思想开始了一阵阵的波动。然而当你面对学生们一双双天真无邪、幼稚可爱双眼时却使我的认识发生了180度的转变,让我无悔于自己所选择的教师职业。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我深深的记在了心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当要很好的完成教学工作,而且还要做到育人,通过自己的言行教育学生。
以自己的正直去构筑学生的正直。作为一名教师,在教育人的过程中,免不了要回答学生各种各样的提问,或苦口婆心地跟学生讲道理。如果我们教师平时讲话言行不一,不诚实守信,学生就认为我们讲空话,教育就失去效果。为了使学生信服,我平时努力做学生学习的榜样,在处理学生各种问题时,再加上说话的技巧和方法,就能给学生以深刻印象和巨大的感染力,从而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记得有一次上耐久跑教学,有一个同学没有病,可是因为怕累,想偷懒,请假免体。下课后我把他留下来想进行教育。这个同学开始很不服气,理直气壮的说:“以前也有同学偷懒为什么不管?”我想,若直接回答学生这个问题,很可能会纠缠不清,既然不利于教育学生,也不利于维护教师形象,于是,待这个学生慢慢平静下来后,我避实就虚,用平和的口气问:“别人上体育课偷懒算不算错呀?”学生回答说:“当然算了”问:“该不该批评?”学生回答:“应该。”再问:“那你上体育课偷懒应不应该批评呀?”学生有点回答不上来了,于是我就抓住这个机会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觉得同样是偷懒为什么抓你不抓别人,不公平,对么?”学生点点头。我有说:“教师一直认为你是个明理的学生,平时挺上进的,并且能够配合老师的工作,怎么今天去要和一个偷懒的学生比呢?这是不是太降低自己了?”先扬后抑,几句话说得这个学生哑口无言,羞愧地低下了头这个学生面红耳赤,手足无措了,我趁热打铁:“谁都会犯错误,我也一样,咱们年轻人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错不认错,知错不改错。不知你是否记得有位名人说过的话‘知错能改比不犯错误更受人尊重’”这个学生心悦诚服,痛痛快快地认了错,事后还保证以后不会犯错误了,还要支持老师的工作。
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教师用真诚的爱去感化学生,学生必然会从心理上对教师产生亲近感和信任感,从而学生也必然会将教师的要求转化为自己的自觉行为,这是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
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一位名人曾说过:心灵的纯美,是决定人的价值的第一标准。要使学生不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使孩子心灵的芳草地上没有杂草丛生,我们老师就应是光明的使者,不断地反思自己,净化自己。
以自己的宽容善待学生的错误。严格是一种教育,宽容也是一种教育。爱迪生母亲的宽容使这个世界多了位发明家,同样,为师者宽容也会使学生感受一份真爱与抚慰。记得有一次上体育课,学习后滚翻技术,为了不让学生在滚翻时掉落地上,每组配置了两块垫子进行练习,同时有一名同学旁边保护。在练习的过程中。有一个保护同学在别人练习时撤走了一块垫子,导致练习的同学弄了一身的土。我不禁皱起眉头,心头涌起一阵不悦,真恨不得狠狠的批评他一顿,但是,转念一想,我马上冷静下来了,这样做妥吗?就算我兴师问罪,那样的结果又会怎样的呢?除了让他感到丢丑、没面子,成为大家嘲笑的对象外,还能有什么呢?如果有,或许就是一辈子记住我这个让他当众丢面子的老师,或许他会在众人的嘲笑声后实施恶意的报复,沿着错误的道路越走越远……诚然,他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但是或许他只是觉得好玩,本没有恶意。于是,我叫大家停下来说:“我们大家做一个游戏,方法是蒙上眼睛身体向后到,后边有同学接着你,要求身体要直。”开始的几个同学完成的不好,但是后来的同学基本上都能直体后到了。这是我问后来做的同学为什么能够直提后到了。同学说我知道摔不着。我又问为甚麽摔不着?同学答因为有人保护。又问;“那么开始为什么不能完成呢?”答:“因为开始怕同学不能保护,后来知道有人保护并且保护得很好,所以就不怕了,就能完成了。”这时候我说:“是因为你相信保护的同学能够做的很好,所以你就不怕了。”我有问保户的同学;在保护是你是怎么想的?保户的同学说:我们保护时要对他负责,不能让他摔着。我说;“同学们做的都很好,保护者尽职尽责,练习者相信保护者,两方面通力合作,所以才能够完成动作。也就是说同学之间的交往要真诚,合作要相互信任。这是那位同学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看到这里我知道起到了教育的作用。在以后的练习中同学们能够协调的合作,并且能够相信对方,支持对方。
小学晋升高级教师工作总结3
本人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决拥护党的正确领导,立志献身教育事业。自任教以来,勤勤恳恳,默默奉献,对工作尽职尽责。对教学不断研究,不断创新,对自身不断完善,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文化 专业知识水平,刻意培养教育教学能力。现总结三大点:
一、重视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职业要成个人永久职业,人必须永远保持“学高”这一范畴。“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再学习”“终身教育”就成了它的注解。可以说,思想是主宰人类行动的将帅。因此要让自己为人民服务,献身于教育事业。首先必须端正思想,明确人生目标,不断地从各方面提高自身素质,完善自我,不断创新,努力培养适应时代需要,为社会作贡献的有用人才,有了这样的明确目标后,我们就不会再为环境,为条件而懊恼不已了。虽讲台摇摇欲倒,我依然操起教鞭;虽工作几经周折,我依然毫无怨言。
有人说,一个教师应该具备半个演讲家的口才,半个作家的文才,半个演员的表演艺术……绌于言词的我为了锻炼口才,磁带买了一打又一打。为了提到写作能力,我在19_年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文学写作培训,并以《企业家报》。《诗刊》等为练笔场所。为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我在19_年参加了《企业家报》书友会。
为了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我积极参加市进修学校安排的电化教学。教学技能。基本功等各类培训。20_年取得了计算机培训合格证书,为了充实的教学理论,更新教学理念,我阅读了《球形教学法》。《读写结合法》。《课堂教学模式探讨》。《于永正的读式教学》以及《支玉恒理论》等数十本理论书籍。总之,我努力朝着我的话去做: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着永远清醒的头脑,时常新鲜的血液。
二、为教育事业,为培养人才做贡献:
一名教师的广义目标是为教育事业做贡献,而狭义地说,实际目标就是教好书,培养出人才。对此,我十几年的教育生涯是最好的注解和补充。
十几年来,我连续担任1—5年级语文兼班主任,平时将时间都用在教育教学工作上。在执教中为教好书、育好人,不知花了多少心血,特别是这些一年级刚进学校的学生,他们一点也不懂,我下决心教好他们,每学期都能按要求认真制订好教育、 教学 工作计划 ,根据刚入学的学生的个性,采取不同的方法教育他,每天都是早出晚归,风雨无阻。平时很注意自己班主任应有的职责,课外经常对学生进行耐心、细致的辅导工作,开展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的活动,培养能力、开发智力。
同时对后进生和差生都进行了细心的引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平时经常与学生打成一片,了解他们的心理特征,做他们的知心朋友。在课堂上,为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我经常鼓励他们,给戴红花。使学生对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及时批改作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想尽一切办法,提高和巩固他们和知识,经常叫他们谈谈心。为了使学生尽快地得到进步,我还利用双休日、傍晚、假日与家长取的密切联系,和他们共同教育好其子女。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些后进生在我的精心教育下,思想有了较大的转变,成绩也进步了。平时为了使更好更快地掌握知识,我认真备课,充分利用课堂时间进行认真教学。课内重视学生思维能力和创新思想的培养,让学生多动脑、提问题。由此所形成的独特的课堂教学受到了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真正的教育其实是爱的教育。只有对祖国热爱,对事业的热爱,对学生的热爱,才能教好书,管好班级。十几年来,我一直都担任中高年级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在工作中从不歧视差生。
而是想方设法了解学生,深入到学生中间,做学生的贴心人。很多所谓的差生在我的教导下变得规规矩距,热爱学习,热爱集体。我所接管的班级也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光有爱而缺乏课堂教学艺术是不能达到科学。高效的目的的。我十几年从事高年级语文教学,在教学中刻苦钻研,勇于探索。根据目前农村学生接触媒体的实际情况,主张教材应以教科书为主,以大量课外读物为辅的大语文观,提出“课堂教学到效化,课外阅读大量化,让学生在读中开发潜能,在读中自我教育”的做法。主张教学实践应紧随社会发展趋势,迎合社会发展需要,与理论紧密联系,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提升理论。
三、重德育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平时在教学中,不但注重学生的知识教学与能力的培养,还特别注重学生的德育教育,从学生一进校门,我就开始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母校、守纪律、勤奋学习,和同学团结友爱的好习惯。教育学生互相帮助、互相爱护。
通过实践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如:有一次学校开展运动会,要求学生都穿上校服,我班上有一位失去双亲的孤儿,因生活困难,没钱购买校服,好几天为此事闷闷不乐。当我将此事告诉全班学生时,全班学生向他伸出了友谊之手,将自己平时节省下的零用钱捐出来,给这位学生购买校服,使他重展天真的笑容。我市有位小孩得了败血病,得知情况,我班的学生积极捐款,其中有位同学捐出了101元零用钱来援助这位病孩换血。
以上这些,都是同我平时对学生进行积极有力德育教育分不开的。除此之外,我还在班内开展了丰富我彩、积极向上的有益活动。如:经常组织全班学生大扫除、定期检查卫生。为了培养学生观察能力,热爱祖国大自然,经常带学生出去活动,还有课文朗读、故事会、小制作、下棋比赛等,让学生找到乐趣、找到了自身的优点,从而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同时达到了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
我深深地懂得:一名新世纪的人民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和对未来的历史责任感。为了不辱使命,为了无愧自己的良心,我只能在教学这片热土上,做到更加勤恳。用自己的心血去拼、去搏“蜡炬成灰泪始干,春蚕到死丝方尽”。
小学晋升高级教师工作总结4
一学期的工作又要结束了,回顾一学期的教学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重视教学交流
一方面加强集体备课,一方面开拓校外交流。抓好集体备课,实现学科备课组脑力资源的共享,既是提高备课水平、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 措施 ,又是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在组内,我们一是做到课前讨论交流,二是做到课后反思小结。因此,探索适应新课程要求的教学方式,使学生的学习方式更加多样化,促进学生主动全面的发展,就成为教研活动的总目标。我们每天都要抽出一定的时间碰头说一说自己的教学进度,本节课的教学目标、重难点;拿出教材提出自己在备课中想到的好点子以及遇到的问题;在教学中,怎样处理好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的关系……好方法大家资源共享,难题困难大家一起解决。每个人上完课后都会找机会谈谈自己这节课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学生们有没有什么特别好或不好的反应;出现了哪些新问题,是怎么解决的,大家再商量着还有没有更好的讲解方式,以便让还没上这课的其他老师能吸取经验,更好地把握教材,这是我们的核心工作,每天必做。碰到特别难以把握的问题,我们会向其他有经验的老师们请教。
二、团结互助、高效合作
我们备课组的几名成员虽然性格相投,但也各有特点。针对各人强项、办事风格,合理地分配工作方可产生的合力。比如每次出测试卷时都会经过这样一个程序:先讨论测试目的、出题范围、测试时间,再分工负责:编题的、上网查询资料的、画图的、誊写的、打印的各司其责,很快一份凝聚集体智慧的试卷便出炉了。新教材中有很多需要借助教具的地方,大家也是共同精心准备,然后再资源共享。在教学中也有很棘手的地方。尽管我们在想方设法地让学生喜欢数学、主动学习数学,但时下的学生厌学情绪很浓,而且由于他们在小学没有接触过新课标的教材,现在风格大变的教学内容让他们有些无所适从,理解不了,甚至有的学生连求利息税、收入所得税或比较几种不同上网费用等这类计算题的题目都读不懂。而且学生间的层次拉得很大,一群后进生的教学成为一个难点。怎样缩小差距,让每个学生都学到有价值的数学,能获得必要的数学,不同的学生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这些都成为我们工作的瓶颈。不过我们相信事在人为,没有跨不过的坎,只要我们不断学习、不断总结、不断反思,在领导和老师们的帮助下,一定可以携手走过数学的沼泽,到达了一片数学的绿洲。
在实践中学习,不断对自己的教育教学进行研究、反思,对自己的知识与经验进行重组,才能不断适应新的变革。
三、注重课堂反馈
坚持学校制定的“周周清”、“堂堂清”制度,精心设计每一份试题,当天的问题当天消化。对多数同学出现的问题,做到当面辅导,及时解决。每次周考后帮助学生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改进措施,真正做到每一次周考,让不同层次的学生有不同的收获。在全组教师的大力配合下,本年级学生的数学成绩有了很大提高。在期中、期末考试中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总之,在一年的教学工作中,付出了很多的艰辛,克服了很多的困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尤其是学困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方面还不够理想,今后的教学中我会加倍努力,用更多的耐心和爱心去关心教育每一位学生,精心为他们设计、备好、上好每一节课,提高数学成绩。
小学晋升高级教师工作总结5
我自20_年5月任教以来,先后在马_校最基层从事教育工作,十年来我坚持着梦想,以自己的热情来感染学生,用自己生平所学来教授学生,能够在回首人生路时,留下一串串或深或浅的脚印。细数这段岁月的点点滴滴,有喜有忧,有笑有泪,但更多的是收获。感谢这十年的历练,它磨练了我的意志,坚定了我教育的理念,提高了我的业务水平更教会我如何做一名新时代的教育工作者。参加教学工作十年来,我一直担任语、数、科学、音体美等教学及班主任工作,还兼任学校的一些工作。八年来我能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关心爱护学生,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严谨治学,深受学校领导、同事、家长的好评。以下我就任教十年来的工作做一个总结。
一、努力学习,为人师表
如今是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知识和技术,更新速度极快,对我们教师素质提出了新的挑战,固步自封,因循守旧,只会被时代淘汰,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我必须不断学习,以提高自己的可持续发展力。在思想上我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和领悟党的会议精神。与时俱进, 爱岗敬业 ,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争取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不同的发展,让他们健康的成长。为了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我利用业余时间不断学习。并积极参加学历进修,于20_年6月取得四川教育学院专科毕业证书,20_年取得了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期间还顺利通过了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等一系列考试。但我深知这只不过是新时代教师必备的硬件设施。
二、孜孜不倦,精心施教
十年来多次引领一年级的孩子走进数学的乐园。不会因为教材的改变,放松自己,每一遍的教学,能胜任循环教学。在教学工作中,我认真落实“育人为本”的教学宗旨,积极钻研、勇于探索,努力实施素质教育。课前能结合学生的个性特点和教纲要求、教材特点,精心设计合理的教案,并在教案中体现新课标的理念。在教课中,关注学生的学习思维过程,注重培养学生学习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等教学法,师生共同合作、交流,课堂教学结构严谨,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同时,我还把“微笑、尊重、宽容、民主、探究、合作”带进课堂,为学生创设愉悦的课堂氛围,使学生以学为乐,教学效果良好。课外,本人认真批改作业;积极反思教学,认真写好教学 随笔 ,通过总结得失,争取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我还利用课余时间辅导学生,做到因材施辅,对症下药,培优转差,分层推进。经过不懈的努力。所任教的班级学生学习兴趣浓,思维活跃,各方面能力好。在大胆开展教学研究进行优化课堂教学的基础上,我及时总结自己的得失,坚持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教学教育论文,从未间断。还多次参加学校和学区的赛课活动。
三、做好班主任工作
作为一名班主任,我的工作主旨是:让每一位学生都快乐的地度过在学校的每一天,既教书又育人!关爱每一个孩子,使他们因为有我这样的班主任,而能快乐充实地学习,并且他们在获取书本知识的同时还学会了做人。我常教育孩子们回家要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 家务活 。对于后进生,我采取多鼓励少批评的方法,以宽容的心态去对待他们的每一次过失;用期待的心态去等待他们的每一点进步;用欣赏的目光去关注他们的每一个闪光点;用喜悦的心情去赞许他们的每一份成功。我时刻注重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从教的十多年来我总没有停下反思的脚步,我觉得自己的学识水平还有待提高,业务能力仍需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努力,虚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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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进了豫章书院你会怎么做?
这类工读学校的存在由来已久,可能比杨永信还要久,我印象中十几年前就有这种机构存在了,我也认真思考过如果进去了该怎么办,思考的结果就是争取早日出来,离开了敌人的主场再找机会报复。
不过好在我父母都是聪明人,这种最基本的利害关系还是分的出来,所以我是不会被送到这类工读学校的。
“我能反杀”一直被称作人生三大错觉不是没有理由的,但是个人是无法和工读学校这一组织对抗的,就算你是80级玩家,也打不过一个平均60级的公会,更何况还是在人家的基地里,那就更打不赢了,可能一个敌人都杀不死。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装可怜,好好表现,尽早离开,然后再说找机会报复,这毕竟是个工读学校而已,只要我装的很乖的样子就不会真的给我造成实质性伤害,也不会关我太久。我这人的优点就是很有耐心。
出来之后自然是先假装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暗地里搜集信息,等到拥有一定独立性之后再在互联网上曝光一波,带一波热点,如果能导致这个工读学校被取缔那自然最好,这样形势就会转变成我暗敌明,而且我以组织对付个人,攻守之势完全逆转。
当然杀人之类的重案要案肯定不能做,但带人痛打一顿再留下点纪念品还是可以的,反正搞这个的多半也不可能混成大人物或者敏感人士,警察不会投入足够多的精力去破这种小案子。
如果不被取缔,那只好等敌人落单了,比如某个里面的工作人员转行之类的,这类工读学校里的中低层工作人员既不可能干一辈子也不会有太好的出路,多半日后会成为一般体力工作者,对付这种“小人物”甚至无需本人出面,买通几个街头混混都能搞得定。
如果对方完全不落单的,那我就什么都不做,继续等待机会,我能千日做贼,敌人却不能千日防贼。
《做一个专业的班主任》内容梳理(三)
第3张班主任的类型。
第1节班妈型,班官型,鼓动家型,领袖型,导师型。
一、班妈型:主要靠爱心来工作,给自己的定位是学生的准妈妈。一切都围绕师生关系旋转,各种活动主要靠爱来推动。
二、班官型:主要靠监督检查评比等管理方式来工作,自我定位是学生的上级,学生的管理者。班官细分:比较公正的是清官,偏袒好学生,偏袒家长有势力的学生为昏官,恩威并施表扬批评,兼用的是好官,一味批评惩罚、请家长的是酷吏。有时像警察,有时像法官,有时像救火队员,有时像牧师,偶尔像和蔼可亲的长辈。
三、鼓动家型:主要靠煽情来工作。和班妈型的班主任都诉诸情感,区别是前者的情感诉求更宽阔,不限于母爱和亲情。鼓动家型特点:语言感情强烈,表情丰富,动作夸张,很多学生看他的眼神都是燃烧的。
四、领袖型:主要靠活动来工作,自我定位是带领者组织者统帅。比较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学生的个性可能受到压抑。
五、导师型:主要靠思想影响和人格魅力来工作,自我定位是学生人生的指导者。他们有自己独立的教育思想,个性非同一般,人格魅力果然有特殊思路,会用班干部能把学生迷住,使之甘愿为老师赴汤蹈火微信往往高到令学生迷信的程度,这样他们就可以摆脱所有很多事情,只要认真维护甚至遥控就行了。有思想对人生对自己的成长之路有相当深入的思考,往往认定自己的成长之路值得推广,于是就有意无意地在学生身上复制自己的成长过程,推己及人。类似教主与信徒的关系。鉴别:他们想法做法与众不同,坚信自己正确和他的学生接触,你会发现他们比较会思考,但往往是沿着老师的思路,用老师的习惯语言对老师无限敬仰。
第2节。科学家型。“维持会长”型。“债主”型,书生型。
六、科学家型:主要靠科学来工作,自我定位首先是学习者和研究者,其次才是学生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他们对学生第一是尊重,第二才是爱,遇到问题总是采取研究的态度进行诊断,然后拿出解决方案对学生对他们来说学生不但是朋友而只研究对象,对他们来说工作时候本身也是一门科学和艺术之间的对象,那么自己来说自身也是研究对象,他们很注意经常反思和树立自己的思路。与学生的关系类似成人与成人的朋友关系,温暖理智平和。缺点:现行体制中不太容易被评为优秀,说不定还会遭到一些非议,比如管理不严不负责任,态度冷静对小学不太适用。
七、“维持会长”型:主要靠权力和空洞缩脚来工作,自我定位:是学校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的机械执行者。
八、“寨主”型:主要靠权力和权术来工作,自我定位是站住,我的地盘我做主,刚毕自用独断专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吐个唾沫就是丁压制,不同意见,专门照顾自己人,作风是专制主义的。
九、“书生”型:思路又容易走极端,从这个极端白上那个极端开始热情而忙了找不到路而又茫然,或者会十分焦虑,心灰意冷。老教师而保持青年人的天真和热情,不断超越自我新教师而脚踏实地的不虚浮,切切实实搞研究,又不轻易放弃理想,这两种人才是教育的希望之所在。
第4章班主任工作的重点和边界。
第1节 “校园无小事”,班主任工作失去重点
校园无小事,作为提高教师教育意识,鼓励教师认真工作的一般性号召是可以的,对这个口号做机器的理解,甚至把它当成一个科学的结论就有问题了。
1.教育与管理,教育是重点。
2.学生精神境界的提升与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前者是重点。
3.素质与学习成绩,素质是重点。
4.班集体与个别生班集体是重点。
第2节。“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班主任工作失去边界
正确认识自我。老老实实承认学校的作用只是一小部分,别人还会苛求你吗?不宽大不缩小,任老师是认定自己的作用范围,老老实实做力能胜任的工作,这才是科学态度。
1.学生的学生学习成绩不能片面问责班主任。
2.问题学生应分三级处理。轻度、中度和重度。轻度由班主任教育,中度留学需要政教处和心理教师重度送工读学校。
3.问题家长的工作社区和公安机关应该介入。
4.学科的课堂纪律和学生成绩不能片面要求班主任负责。
5.非关班级管理的事物不能随便交给班主任。如报到、买保险、订杂志之类的事情。会造成学生的垂直思维,缺乏横向联系能力,眼界狭窄。
第5章班风建设——班主任工作三大块之一。
第1节班风是什么?
班风是一个班级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有特色的氛围,行为方式习惯等。
班风的内涵有以下几个要点:1.舆论方向,以好学为荣,以厌学为耻。2.纪律。不应要求过严过细。3.学习气氛。真正好的学习气氛是自觉学习,主动学习,有兴趣的学习,高效率的学习,而且学习不能局限于课本。
4.人际关系。指师生关系和生生关系。班主任看待学生之间关系任务视角,而学生看待人际关系是私人视角。
5.环境。
6.代表人物。
7.“行为品牌”:活动习惯礼仪等。
第2节班风是怎样形成的?
班风类型:班主任主导型,学生主导型,学校主导型。
一、班主任主导型 1.道德型主导,靠自己的道德楷模形象影响学生,处处以身作则。2.管理型主导,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处处评比,赏罚分明。3.权术型主导。心计,封闭,寨主型班主任的思路。4.活动型主导。从学生情况出发而不跟着学生跑,引导学生常常不露痕迹,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作用,能把住大的关节。
二、学生主导型。
1.好学生主导。2.问题生主导。3.沉默的大多数主导。4.小群体整合。班风是不同的友伴群较量的结果。
三、学校主导型。缺乏有能力的班主任,缺乏有能力的学生,师生都缺乏特色和个性,跟着学校的规章制度走,跟着学校的检查评比走,没有特点,没有激情,缺乏凝聚力,但也不至于4分五裂,随大流。
第3节班风诊断
显性班风当然要看,重点是了解隐性班风,那才是真实的风气。
官方诊断,分成常规诊断和特色诊断两个层次,常规诊断了解,一般情况,特色诊断,了解班级特点。 常规诊断,首先把班风从纪律和品德、学习、人际关系三个主要维度各分成几个层次;第2步把人们对某个班级的印象分成三级:最初后来再后来;第3步把上述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可以确定半分类型了。
第4节如何引导班风——舆论
关于班风引导基本理念。第一,所谓引导班风,指的是在原有办公基础上使它有所提高,并非必须使它达到某个标准状态。第二引导班风只解决班风的主流,不能期望全班众口一词,万众一心,团结的像一个人一样那种整齐划一的思想是有害的,事实上也做不到,做到也是假的。第三,班主任的个性有可能对班风产生相当影响,尤其是班主任个人魅力突出或学生年龄小,更是如此呀,致某些学生。第四引导不是万能的,引导只是培育班风的一种手段,培育班风常常要综合使用了很多其他手段,才能选用合适的手段。
第5节如何引导班风——纪律
苏霍姆林斯基:造成青教育少年的困难的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教育实践,在他们面前以赤裸裸的形式在进行,而处于这个年龄期的人按其本性来说是不愿意感到有人在教育他的。《教育的艺术》
所以最好的教育应该是最隐蔽的,总摆出一副教育人的架势,其实是最不懂教育的。
所谓张弛纪律就是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减,一紧双益松,再减一紧再松一松,用各班频率的方法不停的给班主任念紧箍咒和外行,唐僧如果不停的念紧箍咒,孙悟空受得了吗?肯定逆反喽。领导应该学学唐僧的智慧。
接手乱班怎么办?
1.制定新规则。2.提出新目标。3.组织新颖活动。4.取得小成功。5.杀一儆百,打击面一定要小拿出真凭实据。6.重新组织队伍。班干部队伍要选好基本群众队伍,选好对象,找他们谈话开会稳住阵脚,不跟着歪风邪气跑。
第6节如何引导班风——学风
应试化的办法,最突出的特点是学习,差的学生会有压抑感,真正好的办法,注重每个人的全部价值,不单看应试价值。当学生学会更好的生活的时候,他们往往也就会更好的考试了。
第7节如何引导班风——人际关系
班级人际关系的引导,关键掌握两个原则,第1师生关系要注意平等和互相尊重,不可片面要求学生与班主任的个人看法,个人情感保持一致。第2个原则引导生生关系,班主任在各个小群体之间要保持中立,尽量秉公办事,不要固定,站在某个小群体的立场上,不要代表少数学生的利益。
班级人际关系的目标是和谐。
第6章,班级日常管理——班主任工作三大块之二
第1节教育与管理
管理姓教不姓管。教育本身是科技含量很高的,很需要创造性的一种职业。教育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管住学生,而是帮助他学会管住自己。最苛刻的办法不是是他立刻让我满意,而是让他自己确实有所成长。教育是办公,着眼于孩子的正式成长,管理则是急活,要求立竿见影。急于事功的人不适合做教师,他们应该从事其他行业。
第2节管什么?
绝大多数班主任几乎全部精力都放在了班级日常管理,其实科技含量最低的日常管理,对班主任专业能力要求最低的是日常管理。班风引导需要班风诊断能力,活动策划能力和相当的人格感召力,问题生诊疗需要有科学的思维方式。想用强化日常管理的办法解决办法,班风建设,抓好问题生诊疗班级日常管理才能顺利。
班主任日常管理项目
每日要做的工作:考勤,早读,收作业,早操,课前准备,课堂纪律,眼保健操,课间活动,午饭,自习,值日,放学。
每日随时要做的工作:学生情绪,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健康状况,红领巾,校服,衣着,发型,文明礼仪学,生之间矛盾,丢失钱物,陌生物品,学生与科任老师关系。
阶段性工作一:升旗,值周,班会,黑板报布置,教室物品管理,节日庆祝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竞赛。
阶段性工作二:选派学生干部,运动会,组织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统计,学生评语,评选三好生,家长会。
自主性工作:班级日志,班费,与家长个别联系,家访,班级活动。
想要学会管先要学会不管班级管理,关键要有减法意识,能不管的就不管,能少管的就少管,能让学生管的班主任就不出门,班主任的钢一定要用在刀刃上,要做得脱身,关键不被眼前发生的事情牵着鼻子走,评估轻重缓急。
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考虑“不为”:
1.班主任工作边界之外的事情可以不为。
2.普通学生能做的事情小组长可以不为小组长能做的事情,班干部可以不为班干部能做的事情,班主任可以不为学生和班干部都做不到的事情,千万不要学生去围班主任必须亲力亲为。
3.估计会做无用功,则不为。
4.芝麻事件,可以不为。
5.情况不明,暂时不为。
6.个别事情处理起来会影响大局,暂时不为。
7.没做好准备不为。
8.像节能节水一样节约语言,省下来时间用于思考。
第3节谁来管
班级管理者分成三级。一级管理者是班主任。主要管理职责:选定二级管理者和三级管理者和学生共同商定他们的管理职责和工作方法;监督23级管理者的工作;确定二三级管理者确实处理不了的疑难杂症。
二级管理者是班委主要职责,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监督帮助三级管理者的工作,处理小组长解决不了的问题,自己解决不了的报告班主任。
三级管理者是小组长,主要职责是做好份内工作,提醒本组同学做该做的事情,不做不该做的事情。
组长可以分为两类,常务校组长,专项小组长专项向组长专门负责一个单项工作。常务副小组长是照顾全盘的和保底的,他要保证本小组的工作都能完成。
班委也可以分为两类,常务班委,专项班委。
一个优秀的班主任应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班里每一个同学都感觉我对集体有贡献,我不是多余的。
对小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要注意:1.不要拿小干部当国家干部。2.不要拿小干部当亲信。3.不要期望值太高。4.不要求全责备。5.不要轻易用诏安法。6.不要轻易撤换小干部。
为什么很多班主任搞不好帮你管理重要原因之一是本该让学生去做的事情,他100个不放心偏要自己抢来做,本该亲自去处理的问难题,他就幻想小孩子帮他解决。
第4节怎么管
一、管理需要智慧。
二、管理要以人为本。
三、管理要准备多种方案。
四、管理离不开妥协。
佐藤学:冲突与妥协,冲突与妥协,冲突与妥协……如此循环往复,可以说是课堂生活的特征,可以认为课堂是从事日常教学完成某些活动实现某种价值的场所,不过在这个过程中,也是遭遇重重困境,穷于应付,并且不得不做出某种妥协的场所教与学,这一活动是通过无数的冲突与妥协才得以实现的,它绝不是作为理想环境中的纯粹的过程展开的。《课程与教师》
因为和学生较劲儿,像莽撞的指挥官自动的进攻,不知道撤退往往是败退,还不如撤退。
五、遇事要探究原因,分类解决。
六、增强管理的艺术性。
第7章问题学生诊疗——班主任工作三大块之三
第1节问题生的界定及分类。
一、什么是问题生。
品德、学习态度、习惯、心理等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而且用常规教育手段不能解决其问题的学生才是问题生。
二、问题生的分类。
1.横向分类从问题类型上分:不良行为习惯型,厌学型,心理障碍型,品德型,好学生型。
2.纵向分类从问题严重程度上分:轻度,中度,重度。
第2节问题生诊疗的步骤及方法。
1.问题生与班风。从抓班风稳定基本群众入手,不要跟在问题生后面被他们牵着鼻子走。
2.问题生诊疗与班级日常管理。一般班主任在一个学期之内,诊疗的问题上最好不要超过三个,而且不能同时作为重点,否则精力是就不够了。
问题生诊疗的步骤及方法:
1.鉴定谁是问题生谁不是问题生。观察研究一个月看常规教育方式能不能使其进步,如果不能就是问题生。
2.确定谁是问题生之后鉴定问题程度。
3.看问题生对班集体的破坏程度和问题,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决定工作的轻重缓急。
4.诊疗的前提是全面了解情况。
5.提出假设,初步确诊。一个优秀老师必须做到这样,你的一发生问题,他脑子里就像打开一个电脑文件一样,弹出有关这个问题的多种可能性原因,一条一条摆在那里有这样一个参照文件,教师就可以把眼前的学生和这个文件描述一一比对,如果发现有吻合之处,该生可能就属于哪这一类学生自然就可以初步确诊了。
6.评估家庭教育能起的作用。
7.拿出诊疗方案。
8.必须根据治疗效果的反馈来评估自己的诊疗,并随时准备修正治。
第3节问题家庭的分类指导。
一、怎样评估家庭教育在问题生诊疗中能起的作用?
1.家长对孩子是否失控?2.家长的责任心。3.家长的诚实度。4.家长是否虚心。5.家长的悟性。6.家长的意志力。7.家长的时间。8.家长的教育观念。9.家长在家中的地位。10.家长之间是否一致。
二、问题家庭的分类指导。因家施教。
1.溺爱型家庭。2.放任型家庭。3.纵容型家庭。4.管制型家庭。5.冷漠家庭。6.无规则家庭。7.高期望家庭。8.垂直家庭,孩子极其缺乏同龄人横向交往的家庭。9.矛盾家庭。10.倾斜家庭。11.倾斜家族。
第4节问题生诊疗案例。
结语,做一个快乐明哲的班主任。
回忆全书内容:首先谈到班主任的6种角色要求。然后阐述班主任影响学生的10种手段。把班主任分成了9类,理清了班主任工作的重点和边界,分别阐明了班主任工作三大块班风,班级日常管理问题生诊疗。
教育有三种方式,管孩子,哄孩子,帮孩子本书简历介绍,推荐的是第3种方式。
一句话概括本书的内容,那就是主张班主任实现思路和工作方式的转轨,从只会交替使用管和缓哄的方式转变的,逐步更多采用帮的方法上来管孩子时孩子是教师是指指挥者哄孩子,教师鼓动着帮孩子,教师研究者。管孩子时教师希望孩子害怕,恐惧是动力,哄孩子是教师,希望孩子欣喜,兴奋是动力,二者都主要诉诸感情,比较情绪化,帮孩子则不然帮孩子是教师,希望孩子冷静清醒动力是智慧,帮孩子是一种平静的理性的交流。预计很多年后,帮的方式有可能成为教育方式的主流,而管和红将推为辅助方式,那时候我国的教育才可以说是现代化了。这是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换脑筋的过程,最大的障碍不是别人就是我们自己。
两个故事。如果总是一遍一遍的复制自我,收获的多半就只是疲惫和焦虑,永远做不成快乐明哲的班主任,快乐的前提是明哲。
一种极其强大的习惯势力,引导老师们回避自我,诉诸外阴,用环境解释自我,都是体制惹的我都是考试造的孽,老师们特别喜欢沿着这样的思路想事情。只会适应环境的是动物的特点,我们是人类,我们有主观能动性与主体性,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选择自我,设计自我,实现自我,在一定程度上反作用于环境,主主体性的缺失是我国教师心理的最大问题。
比较普遍的现象是教师教师教书时间越长思维越僵化,头脑越简单,在社会其他行业的人看起来自然就是傻了,如何避免这种精神退化呢?一定要读书不断寻找比自己更聪明的人和他们交流,以努力自己的头脑,保持自己思维的活力,读书就是与智者对话都比较难懂的书,因为容易走的都是下坡路。
一个人除了完成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外,能抽出多少时间来供自己学习,将决定他未来的命运。一位心理学家的话:颇有成就者选择的是自己真正喜爱的工作,他们花2/3还要多一点的工作时间干自己喜欢的工作,只花不到1/3的时间去干那些自己不喜欢干的琐事,他们喜欢内在的满足,而不只是外在的报偿,如齐心齐齐和权力的,当然最后往往能得到一切。
当班主任不但光荣,而且是一件很有趣味的事情。
解说员蒙娜丽莎这幅画不但是艺术品,而且是达芬奇的科研成果,教育的最高境界,艺术与科学的完美结合。
14岁犯了刑法,过了16岁需不需要服刑?
1、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在我国,对未成年人进行收容教养的机构主要有少年管教所和工读学校。少年管教所是对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人进行教育、挽救、改造的场所,属于广泛意义上的监狱,是国家行刑机构设施的一种形式,管教的对象是依法被判处徒刑或拘役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少年,像摔婴女童这种14周岁以下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并不在列。而对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这部分未成年人,主要包括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有除故意杀人等八种行为之外的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法律上则明确了工读学校在收容教养方面的规定。

法律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三十五条 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十六条 工读学校对就读的未成年人应当严格管理和教育。工读学校除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上与普通学校相同外,应当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矫治工作。
家庭、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在工读学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虐待和歧视。工读学校毕业的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同普通学校毕业的学生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公布 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五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年成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年成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及其他有关的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年成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第九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年成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六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十六条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第十七条 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二十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第二十三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有关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科学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国家给予扶持。
第二十五条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
第二十六条 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二十九条 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
第三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第三十二条 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预防疾病工作。
第三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努力办好托儿所、幼儿园,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提倡和支持举办家庭托儿所。
第三十四条 卫生部门应当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对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教育。
第三十六条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国家、社会、家庭和学校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十七条 未成年人已经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三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第四十二条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年成人的资料。
第四十三条 家庭和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执照。
第五十条 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
第五十一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二条 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工作人员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的未成年人实行体罚虐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溺婴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明知校舍有倒塌的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校舍倒塌,造成伤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引诱、教唆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卖淫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依照本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有关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本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回答者:lixuliang101 - 江湖大侠 九级 8-7 10:57
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五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家庭保护
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社会保护
第二十七条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给予扶持。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团体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
第三十三条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第三十四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第三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
第三十六条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四十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第四十一条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
第四十四条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办好托儿所、幼儿园,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四十六条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第四十七条未成年人已经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教育,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四十八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章司法保护
第五十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
青少年法律知识教育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因此需要加强青少年的 法律知识 。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青少年法律知识 教育 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青少年法律知识教育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 方法 作了一些探索: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等客观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方面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 家庭教育 的失误,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上各种不良或腐败风气的影响等,都会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
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抓青少年法制教育,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我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广泛开展以“二法一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江泽民同志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思想,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手段,也是贯穿始终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开展了以“二法一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发挥组织优
势,在学校、在社区、在农村广泛开展“两法一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营造氛围;二是充分争取社会支持,依靠宣传、司法、教育、新闻等各职能部门,设计有效活动载体、用事实来说话、用活动来宣传、实现全方位宣传教育效果;三是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通过开辟法律专栏,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主题座谈会、法律宣传咨询、征文、演讲等系列活动,增强青少年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全社会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基地建设
一支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者队伍和一个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将是青少年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中聘请法制副校长的通知》,把在公安、法院、司法局工作的有一定法制教育 经验 、思想品德优秀的中层干部中的业务骨干聘请为法制副校长,并发给统一的聘请书,就象我就是我们峭岐中学的法制副校长,今天在此为大家讲课。并在学生中开展法制知识竞赛和与法律有关的 社会实践 活动;并且有责任配合学校、家庭发现和帮教有问题的学生,治理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教职工员和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等。二是建立了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使青少年法制教育真正落到实处,避免了轰轰烈烈走过场、热热闹闹拉形式的错误现象,从而保障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顺利进行。
(三)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了大型的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以营造青少年维权氛围。通过活动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公安局联同工商、 文化 部门集中时间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文化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进行了专项整治,为学生成长营造了一个良好环境等。
法制教育——迫在眉睫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剧本《法庭内处》, 故事 内容曲折,感人至深,发人深省。一位十四岁少年因家中贫困被迫缀学,整天闲在家中无所事事,渐渐地就染上了赌的恶习,最后为了还赌债,竟失手杀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狠抓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每星期上一节法律课,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学习出一些专题 手抄报 ,写有奖征文,开展主题班会;学校广播也向大家介绍法律知识;老师也带我们去参观了监狱。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料
一、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 措施 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二、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第一、中学生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中学生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中学生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 报告 ,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
一、活动目的
围绕“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青少年成长发展需要,创新青少年社会管理,遵循青少年教育规律,针对青少年思想和行为特点,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二、基本内容
1、面向未成年人,根据其身心特点,开展“两法两办法”以及学习教育、劳动就业、安全卫生、文化体育、自我保护、困难救助等涉及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把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把法制教育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实践养成。
2、面向广大青年,抓好法制建设成果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努力培养青年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3、充分发挥各级未保和预防机构综合协调职能,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流动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组织公检法司的专业力量,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教和服务,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正确看待极端社会现象;针对闲散青少年,要以防止失学、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为主要内容,以培养其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为重点。要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促使特殊青少年认同基本法律和道德底线。
4、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针对在校学生积极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相关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思想品德、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礼仪常规为重点的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形成基本的社会道德观念,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和诚信意识。
三、活动安排
1、新学期法制第一课。大中小学开学1-2周内(3月1日-3月15日),开展一堂法制教育课,形式不限,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要参与组织一堂示范课,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团省委。
2、联合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开展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培训活动,各市区年度内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提高新形势下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能力,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和法制宣讲。
3、依托公检法司系统的“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开展法官、检察官、民警进校园活动,组织专业力量在情感教育、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开展法制教育。
4、组织青少年参加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利用互联网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5、开展优秀法制课、教学课件、授课教师评比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开展优秀普法微电影、微视频创作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7、在“12·4”普法宣传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四、阶段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初。各市(区)、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3月至12月。各市(区)依据本通知确定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阶段性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效果。
总结 检查阶段:20XX年1月。全面总结本年度活动开展情况,按照本通知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预防专项组、未保委办公室将组织评估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各高校要充分认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区)、本单位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和详细的阶段性 工作计划 ,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2、做好工作结合。各市(区)、各高校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引导。通过宣传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引导青少年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3、注重工作实效。各市(区)、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教育宣传形式和载体,善于运用大众传媒特别是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注重运用艺术、时尚等元素,积极运用动漫、视频、音乐等载体,探索开展宣传教育的新方式,增强教育实效。
请各市(区)、各高校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并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照片等资料。活动方案请于3月15日前报至团省委权益部。活动结束后,请各市(区)、各高校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含文字材料、图片资料等)报至团省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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