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sukai

疫情生活服务业补贴(2020年疫情生活补贴)

sukai 07-18 84

  隔壁小王最近花钱阔绰了,请客吃饭的次数也多了,咋回事?有一种幸福叫作:突然被一大笔钱砸中!这种机会你也可以有。

  @所有苏州人,你有好多钱都可以领了,你竟然不知道?

  

  1.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提高6.5%

  2016年1月1日起,苏州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以及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提高。据测算,此次调整人均将增加258元。

  根据方案,普调分为三步,第一步对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第二步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第三步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乘以4%计算增加额。

  

  举个栗子:苏州市某企业女退休人员宋某,去年底53岁,缴费年限28年,基本养老金1680元,其普调第一部分为40元,第二部分为84元,第三部分为67.2元,三块合计为191.2元。

  2. 市区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又涨了!

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政府缴费补贴又涨了!

  自2016年1月1日起,苏州养老保险政府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00元;男年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360元;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420元。

  3.苏州最低工资标准

  涨至1820元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苏州市将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40元,由原1680元/月调整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4.社保公积金缴费比例降

  到手工资变多了!

  国务院决定,从5月1日起,社保和公积金缴存比例将降低。

  

  ● 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对企业职工基本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

  ● 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

  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阶段性降低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上述两项措施的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根据目前我国社保政策的相关规定,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累计,企业承担30%左右,个人缴费11%左右,整体社保费率超过40%。

  如果社保缴存比例降低,企业负担也就降低了,职工到手的现金自然就多了!而对养老待遇也不会产生影响。

  5.营改增营全面实施

  苏州卖百万房子少缴税2400

  从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将实施“营改增”试点,苏州也在其中。其中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税负不会上升,对老百姓的生活成本不会有太大影响。

疫情生活服务业补贴(2020年疫情生活补贴)

  

  对苏州老百姓而言,最大的开销无非就是买房卖房,营改增后房地产业的税率为为11%。但在土建成本、配套成本、装修成本等纳入抵扣后,最终税率低于原来的5%。在苏州二手房交易方面:

  市民销售一套不满2年的房子取得100万元销售额,按照营业税算要交5万元,改成增值税为4.76万元,少交税2400元。

  6.苏州失业保险率

  再降0.5个百分点

  》》》苏州失业保险费率再降0.5%!

  (一)延长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 2%下降为 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 1%下降为0.5%的执行期。预计2016年内将为企业和个人减负超过13亿元。

  

  (二)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我市失业保险费率再降0.5个百分点,即:暂由现在的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为1%,个人缴费的比例为0.5%。预计2016年全年将为全市参保企业减轻负担超过6亿元。

  》》》失业保险扶持政策扩大受益企业覆盖范围:

  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预计2016年全市将发放稳定岗位补贴12亿元。

  

  温馨提示:

  4月份开始,我市已经按照新费率征缴失业保险费,涉及1—3月参保单位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将于5月份开始陆续进行退费,提醒参保单位如有单位银行账户变动等情况的,请及时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账户核实和修改。

  7.产妇生育补贴

  1900元

  这基本是每个家庭都能享受的,准麻麻们的福利。

  补贴对象和条件:女参保员可在产后费用结付6个月内,持相关证件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办理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

  

  补贴金额:2012年4月1日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900元和围产保健补贴1000元。(苏州市区和园区的有区别,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8.高温补贴

  每月200元

  苏州马上要进入夏天了,这笔钱也快要发了。

  补贴对象和条件:在室外露天工作,并且环境温度维持在33℃以上,你的用人单位就应当向你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补贴金额: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9.老人相关的补贴

  之前这项福利只限苏州年满84周岁的老年人才能享用,从今年起扩大到了80周岁以上的老人了,你家有符合要求的老人吗?

  补贴对象和条件:苏州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补贴金额:每月每户60元(3小时)的体验式居家养老服务(2013年,养老服务价格为20元/小时,今后实行自然增长机制)。

除此之外,苏州老人还享有如下福利↓↓↓

  ▼困难老人补助

  对生活自理有困难的,年满60周岁的“三无”、低保、低保边缘孤寡老人、市级及以上劳模、重点优抚对象、归国华侨,年满75周岁的当地无子女照顾、子女残疾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援助服务;上述人群中生活不能自理的,也将由政府负责入住养老机构。

  ▼长寿补贴和节日红包

  

  本市户籍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领取不低于200元的长寿补贴;在每年老年节期间再发给每人不低于1000元的敬老金。本市户籍90-99周岁的老年人,在每年老年节期间发给每人不低于600元的敬老金。

  ▼免费体检

  

  本市户籍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其他老年人按有关规定每三年免费体检一次。

  ▼免费乘坐公交

  70周岁以上的老人可以使用公交高龄卡免费乘坐公交车。

  ▼园林景点任畅游

  有江苏省户口且超过60周岁的老人们可凭老年证、高龄证或身份证免费游览苏州的公园(不含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和公益性文化设施。每每看到园林里喝茶下棋的苏州老人,由衷替他们感到幸福~

  有人会问,如果家里的老人不是江苏省内户口是不是就不能享受这些福利呢?

  告诉你,若家里的老人长期在苏州居住。可以给他们去附近派出所办理居住证,上面的多数福利就可以享受到啦,是不是很棒!

  10.年度医保政策调整

  看病吃药更优惠

  4月1日零时,苏州市区城镇职工2016年度(2015年4月1日-2016年3月31日)医保个人账户清算、结转和计息完毕,并同时一次性预划入2016结算年度医保个人账户资金。2016年,苏州对多项医保政策进行了调整,医保待遇继续提高,受惠群体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员就医实惠更多。

  预划金额提高:

  相比2015年度退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今年预划金额提高了50元:

  70周岁以下由1150元提高到1200元;

  70岁以上(含)由1350元提高到140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1600元提高到1650元。

  2016年度职工医保地方补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在职职工由3500元提高至3800元,退休职工由4000元提高至4500元。

  

  调整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结付比例。非就业居民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内补助标准分别调整为:

  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及乡镇等基层医院就医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60%标准予以补助;

  在非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院就医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40%标准予以补助;

  在区(县)级、专科医院就医的,按40%标准予以补助;在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就医的,按35%标准予以补助。

  参保学生在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1000元以内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比例调整为60%。

  11.信用卡滞纳金

  取消!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取消了现行统一规定的信用卡透支利率标准,确定透支利率上限为现行透支利率标准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在日利率万分之五的基础上下浮30%。

  取消了关于透支消费免息还款期最长期限。持卡人通过ATM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业务的限额,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人民币1万元。

  取消滞纳金,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违约金。

  取消超限费,并规定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允许向本人银行结算账户、本人支付账户办理现金转账、现金充值,发卡机构应基于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相关业务。

  深度苏州(sdsz0512)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及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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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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