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向患者乱收费的聊城市脑科医院及患者提供的收费明细
被指向患者乱收费的聊城市脑科医院及患者提供的收费明细
被指向患者乱收费的聊城市脑科医院
本网讯(记者 张鲁)“看病难、看病贵”一直都是困扰老百姓的一大难题。有过住院经历的人更是感受颇深,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让患者眼花缭乱,近日,有群众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反映,聊城市部分公立医院存在着收取冷暖费、腕带费等现象,让前来就诊的患者无所适从。
记者从山东省物价和卫生部门了解到,这些所谓的收费项目都是明令禁止的,那为何在聊城公立医院会继续收取呢?本社记者进行了暗访调查。
患者前来就诊 医院收取“冷暖费”
2014年12月9日,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在聊城市脑科医院住院楼病房见到了109852床患者的家属,他给记者出示的每日结算费用明细表中显示,2014年11月21日当天的医疗费为1455.90元,其中除床位、检查、治疗、西药费、中药、材料、诊察等项目,在护理收费项目中还有,一级护理19元、静脉置管护20元、生命体征处置2元、治疗用椅5元、冷暖费10元。
据陪护的家属说,住院20多天,医药费已经花了7万多元,没钱医院就催交,如果没钱就停药。同一病房患者家属均表示有些项目收费不合理。“你像这个每天缴纳的10元钱的冷暖费,也就是说冬天的取暖费,这个费用是已经包含在住院的总费用里面,不应该再单独收取。”一名患者家属拿着收费明细向记者反映。本社记者在他提供的医院费用明细中看到,每张上面都有10元钱的冷暖费。
在聊城市脑科医院儿科病房采访时,有患者家属向记者表示,大部分孩子都是感冒让住的院,一般让住个5至7天,严重的10几天,每天花费平均近300元,在聊城市脑科医院,还要收取腕带费和卫生处置费,虽然这几项收费项目花钱不多,但感觉有些收费项目不应该再收取。
另外,本社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一位王姓患者在这里看病,医院费用明细中的一级护理费竟然高达19元!而聊城市物价局收费科一位姓梁的负责人表示,《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对每一项收费都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医院不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目前,聊城市最好的三级医院护理标准一级收费9元,二级收费6元,三级收费3元。那么,聊城市脑科医院这高达19元的一级护理费怎么来的呢?
聊城市其他公立医院也出现重复收费情况
对大多数患者来说,一进医院,就将面临各种各样的收费项目,挂号、门诊,稍微复杂一点的疾病,必须使用各种仪器进行检查,这些费用“一个都不能少”。仅就输液而言,既要收取注射费,又要收取换药费、拔针费。患者住院,还有诊疗、护理、床位、消毒、卫生、陪护费等。
根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的有关规定,办理住院的患者,医院收取床位费、护理费已包含卫生消毒及护理的相关服务内容,不能分解重复收取。业内人士透漏,除了聊城市脑科医院之外,聊城大多数公立医院都采取分解、增加项目的方式收取患者费用。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2014年6月份,聊城市民丁先生带孩子去聊城市人民医院急诊科看病,医院出具的“病人治疗服务费用记账单”显示,椅子费30元、3组处置费12元、消毒费10元、腕带费4元和观察费8元,后来经过聊城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协调此事,聊城市人民医院张科长承认收费过高,答应退还部分费用共计442元。
山东省物价局、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收费管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46号),要求驻济省(部)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收费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驻济省(部)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修订本)的通知>》规定执行,不得另外加收观察、消毒、垃圾处理、取暖(空调)、座椅等其他任何费用。至于腕带费问题,山东省卫生和物价部门根本就没有批复过该项收费!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标明医疗收费明细项目和标准,定期向患者或者其亲属提供收费清单。除实施紧急抢救外,医疗机构应事先向患者或者其亲属告知需要进行的检验检查项目及收费标准、需要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作用及价格。医疗机构个别项目如属于乱收费应立即改正,并按照规定予以赔偿。
脑科医院称多收费是“个别现象”
针对医院设立重复收费项目一事,聊城市脑科医院宣传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了解收费方面的事情,具体的由物价科管理。该院物价科一位姓陈的主任表示,医院不存在乱收费现象,都是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的,如果有可能是个别现象。
针对这个说法,有患者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每个患者每天收取10元冷暖费计算,按照每天住院人数100人计算,这一个月下来就是不小的数目。医院里说这是个别现象,明显就是淡化自己的违规行为。
根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的要求,各地区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规范》,乱设项目乱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拒绝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费用清单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依法进行查处。那么,聊城市脑科医院收取早已取消冷暖费,这种行为应该停止,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本社记者将采访有关情况通报给聊城市卫生主管部门,但是截止记者发稿时,尚未接到正式回复及处理结果。
乱收费增加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埋下了引发医患矛盾的“种子”,而这也会对医院自身健康发展造成潜在的不良影响。作为以“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宗旨的公益机构,更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乱收费。在聊城市,不只是一家公立医院出现乱收费和多收费现象,作为卫生主管部门应该切实重视起来。
对于此事,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