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sukai

沙县生活服务(沙县网站)

sukai 06-10 97

  沙县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促进解决大龄城镇居民、残疾人、农村低保人员、被征地农民等七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

  

  此次沙县98个公益性岗位,计划从5月份开始报名,届时将及时公布具体的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等更多信息,可向各招聘单位咨询。

  哪些人可以应聘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使用对象为在沙县行政区域内,具有沙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沙县劳动就业中心进行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

  ㈠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

  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㈤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县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㈥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㈦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家庭。

  

沙县生活服务(沙县网站)

  来源:沙县广播电视台

  本期编辑:凌峰 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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