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学习目标】了解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特征及基本原则。
电子商务法的概念
目前,世界各国对电子商务的概念还没有统一的说法,所以作为规范电子商务的电子商务法也没有一个完整统一的概念。但大部分的国内外法律、法规文件或论著都对电子商务法有广义和狭义的两种解释。
广义概念:
电子商务法包括了所有调整以数据电文方式进行的商务活动的法律规范。其内容涉及广泛,将调整以电子商务为交易内容的规范都包括在内。
狭义概念:
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作为交易手段,以电子商务交易形式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电子商务法的特征
1. 国际性
由于通过互联网络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是一种世界范围内的商务活动,所以电子商务法必须适应全球化的要求,与国际接轨,以此来解决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实际需要。
2. 开放性
电子商务法的技术性特征使电子商务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技术、手段、方法的应用也不断推陈出新。
3. 技术性
电子商务是网络经济与现代高科技发展的产物,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安全保密技术等技术手段与方法的应用使电子商务活动有别于传统商务活动,出现了传统民商法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
4. 安全性
当前,从事电子商务交易的商家或当事人感到最担心的就是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如交易网络的安全、计算机系统的安全、资金交易的安全、个人数据与信息的安全、商业数据与信息的安全等。
5. 复杂性
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政府和个人,这些主体之间进行交易须在网络服务商、银行金融机构 、认证中心等的协助下才能完成,使电子商务法的法关系趋于复杂化。
电子商务法的原则
电子商务法有三条基本原则,分别是:中立原则、意思自治原则与安全原则。
1. 中立原则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目标就是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建立公平的交易规则。为了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达到公平的目标,就必须确立电子商务法的中立原则。
2. 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参与电子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他们之间的协议条款,选择交易与履行方式,其中不含有被强迫的成分和由国家强制执行的可能。
3. 安全原则
电子商务活动是在开放的互联网络环境下进行的,所以必将面临许多诸如计算机系统安全、电子支付安全、信息传递安全、交易主体身份安全等安全隐患。保证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和交易各方的利益,仅有技术上采取的安全措施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法律给予强制性的安全规范。
中国电子商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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