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qiaoqingyi

局网络安全制度汇编(网络安全各项制度)

qiaoqingyi 03-20 1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一直备受各界关注。我国将采取什么措施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在保护公众个人信息安全的同时,是否会侵害个人隐私,妨碍网上言论自由?……针对社会关注的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负责人5月31日接受采访。

  问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是网络安全法新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如何确定?我国将采取什么措施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

  答:实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的目的是要确保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信息系统和设施的安全。目前国家网信办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性文件和标准,指导相关行业领域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

局网络安全制度汇编(网络安全各项制度)

  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要重点做好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的统筹,强化顶层设计和整体防护,避免多头分散、各自为政的情况发生;建立完善责任制,政府主要是加强指导监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要承担起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切实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做好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应急处置等基础性工作,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能力;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中的国际合作等工作。

  问 根据网络安全法,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这是否会侵害个人隐私,妨碍网上言论自由?

  答:中国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在推进互联网发展,加强互联网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人权和言论自由。同时,也强调任何人、任何机构都应该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负责,个人的自由不应以损害他人的自由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代价,任何人和机构都有义务自觉维护网络秩序,自觉维护网络安全。

  这条规定针对的是用户公开发布的信息,而不是个人通信信息,不会损害个人隐私。另外,规定要求停止传输的是违法信息,不存在妨碍言论自由问题。

  问 《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已经正式发布,这会不会给国外企业带来不公平待遇,形成事实上的技术壁垒?

  答:《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规定,对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审查,其目的是提高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可控水平,防范供应链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安全审查的重点是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可控性,包括产品被非法控制、干扰和中断运行的风险,产品提供者非法收集用户信息的风险等。安全审查不针对特定国家和地区,没有国别差异,审查不会歧视国外技术和产品,不会限制国外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相反,安全审查会提高消费者对使用产品的信心,扩大企业市场空间。

  (据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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