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su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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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kai 03-15 141

唐山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招聘公告

  唐山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是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指导部门,其管理的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和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因工作开展需要,招聘就业见习生3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综合服务 3名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踏实肯干,积极进取。

  2.2016年6月以后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及合作意识强。

  4.未参加过各类享受政府补贴的就业;未从事过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

  5.能基本保证一年见习工作期满。

  三、工作待遇

  见习期间按月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提供住宿和休息场所。

  四、工作时间

  每天工作8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五、工作地点

  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路南区丹凤路12号)和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300米)。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下载《唐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按照要求填报,与相关材料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报到证、就业创业证)送到唐山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综合处。

  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报名地点:市民服务中心A区三层3306房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26日12:00。

  七、联系电话

  2806312

石家庄高新区建设局房产管理处招录公告

  石家庄高新区建设局房产管理处因工作需要,报请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同意,委托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

  

  注:关于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是否一致,请参考《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6年版)》。

  三、工资待遇

  参照事业单位执行,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社会公告地点及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社会公告)地点:诺亚招聘网www.hebjob.com

  3、报名时间:2017年4月18日—4月24日

  4、网上后台初审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6日

  审查方式: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环节提交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在学信网上审核学历信息。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网上缴费环节,考试服务费100元/人。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后既报名通过,具备参加笔试资格。

  查询结果为“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未通过原因进行修改,每名考生只允许修改一次。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

  经修改后,初审结果仍显示“未通过”的考生无法进入缴费环节,不具备考试资格。

  预计5月3日在诺亚招聘网(www.hebjob.com)公布通过资格审核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注明时间和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内容:以行政测试为主(不指定复习材料)。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注明时间和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

  4、综合成绩: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https://www.hebjob.com)上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四)体检

  确定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生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五)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人选经诺亚招聘网(www.hebjob.com)上予以公示,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诺亚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到高新区建设局房产管理处工作。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请考生在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1)85095703

  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

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100名(男性80名,女性20名)。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无犯罪记录;

  2、具有廊坊市常住户口(含各县、市);

  3、18周岁到35周岁;

  4、退伍军人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晰,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6、具备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二、招聘办法:

  1、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页、毕业证书、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二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2、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合格者,以社会化用工的形式录用。

  3、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4月21日(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光明西道200号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人事科1507室。

  5、联系人:景羽爽、闫冬杰、马晓明。

  咨询电话:0316-7160890

  以上招聘工作内容由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布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2017年河北师范大学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师范大学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具有一百余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现设专业学院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5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30个、本科专业90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河北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1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

  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主要职责是:立足河北、面向全国,为全省基础教育培养骨干师资,为省属高校培养基础课师资,同时积极服务河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非教师岗位硕士年龄要求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要求1984年1月1日后出生。教师岗位硕士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要求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至2017年6月30日仍在择业期内,能与河北师范大学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2017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

  5.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或最高学历毕业于博士单位,并取得相应学位;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均为统招全日制毕业生;

  6. 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或其他小语种达到同等学业水平);

  7. 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具备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份,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8. 心理测试合格,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9.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河北师范大学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8名、辅导员4名、管理教辅岗位人员1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河北师范大学主页(https://www.hebtu.edu.cn/),按招聘公告的具体要求,在我校的“教师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规定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26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审查资格条件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我校《2017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中的岗位条件要求,按照应聘者的学历、年龄、毕业院校、专业、科研成绩及业绩成果等情况严格审查,并确定合格人选。

  (二)考察面试

  1.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考察面试

  1)初选面试

  初选面试(技能测试)具体由招聘岗位所在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测试,初选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将应聘人员的初选面试成绩分岗位按照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选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复选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选面试。

  2)复选面试

  复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问题能力、沟通能力与合作意识、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将应聘人员的初选面试成绩与复选面试成绩加权平均后,核算为其考察面试总成绩。

  考察面试总成绩=初选面试成绩×30%+复选面试成绩×70%。

  根据考生的考察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选。如考察面试总成绩相同,按复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选。

  2.教师岗位考察面试

  由各学院班子成员、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成员、系(教研室)主任和相关学科教师组成学院考察组,人事处、教务处、教学督导委员组成学校考察组参与考察。

  面试人员根据要求进行试讲,并对专家的有关提问进行答辩,由学院考察小组及人事、教务、教学督导等成员对其科研、学术水平及教学能力、发展潜力等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查评价。

  在上述考查的基础上,由考察小组成员对应聘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2/3为最低合格线,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将同意票数最多者确定为参加心理测试人选。

  (三)心理测试

  学校安排专业人员对心理测试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对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由学校校医院(一级甲等)对确定的体检人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面体检。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察面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情况,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写出书面报告,连同拟聘人员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等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河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heb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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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事项

  1、我校不负责退还纸质报名材料,如有需要可自行到我校领取。

  2、我校本次招聘的硕士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岗位待遇将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 张老师 祝老师

  联系电话:0311-80789895 80789890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行政楼A209)

  邮政编码:050024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河北保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招聘

  一、职位类型:全职

  二、性别要求:不限

  三、招聘人数:40 人

  四、薪资待遇:

  薪资水平(含由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用部分)不低于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并随之调整。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后由我公司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五、工作地区:

  保定-保定市-人才大厦

  六、年龄要求:18 - 30岁

  七、具体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熟悉机关单位工作流程者优先.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基础,熟练运用0ffice办公软件.面试带附有照片简历一份,身份证复印件4张,毕业证原件以及4张照片.

  八、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起

  九、报名地点:

  保定市莲池区天宁路199号保定市弘贵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王先生5029177、13722270283,

  代女士5029599、1517530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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