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期间系统升级的澄清提醒
近日,江苏国税12366陆续接到纳税人反映收到以下通知:“因系统9.28至10.8期间进行升级,电子税务局及办税大厅所有业务暂停使用,请各纳税人提前做好相关税收业务准备,避免损失!注:9月份进项发票认证本月28号18:00前截止!一般纳税人取得进项发票提前做认证准备!”
经核实,我省国税机关并未发布上述通知,各类办税系统节假日期间正常运行。
江苏国税12366
1、问一下,我会计科目有个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我计提车船税的时,可不可用这个会计科目呢?
答:通过管理费用-车船税科目。
2、没有发票的话我按租赁合同做吗,可是我们合同一年只做了三个月又转租掉了,这怎么处理呢?怎么入账?
答:向出租方索要发票,个人也需要去代开;按照合同入账,等汇缴时以合同为证据列支。
3、 收到的生育津贴怎么处理?
答:如果企业在职工生育期间给工资的话,则这个生育津贴可不发给职工,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如果在生育期间不发工资的话,那这个生育津贴需要支付给该员工的。 收到社保局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某员工 支付给员工后 借:其他应付款-某员工 贷:现金
4、只有房屋收入。房屋是不是就记入其他业务收入里?
答:出租厂房的租金收入因为不是主营业务,则是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折旧可放其他业务成本。
5、请问,我们有家客户的货发出去了,但是还没确认开票,这笔款这个月确认收入吗?
答:购买方收货,验收合格,不管是否开票,都要确认收入,如果不知道对方是否收货,暂时不要确认收入,下月开票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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